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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科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6日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6年2月25日—4月25日开展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江苏限额为200项。普职成教(含中职)限报80项,各大市根据本地研究基础,精选6项。高校(含高职)限报120项,原则上每校限报1项。
  请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jssghb.cn,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请各管理单位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组织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寄送至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邮编:210013。同时,请各管理单位将《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及汇总表集中发至我办邮箱:webmaster@jssghb.cn。我办接受申报的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注:所有其他附件请在全国规划办的通知中下载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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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2-26 教科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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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6年2月25日—4月25日开展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江苏限额为200项。普职成教(含中职)限报80项,各大市根据本地研究基础,精选6项。高校(含高职)限报120项,原则上每校限报1项。
  请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www.jssghb.cn,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请各管理单位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组织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寄送至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邮编:210013。同时,请各管理单位将《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及汇总表集中发至我办邮箱:webmaster@jssghb.cn。我办接受申报的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注:所有其他附件请在全国规划办的通知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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