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16〕28号)和铜山区人保局《关于进行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的通知》精神,自今年起市人社局将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及审核,将在全市范围内试行纸质登记与电子登记并行,近期将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2015年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为做好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各单位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职业资格再注册人员(含教师、档案、图书、医护人员等)。
二、审验内容
2015年度继续教育总学习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平均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其中,人社局公共科目继续教育不少于24学时);当年度公共科目培训课程经考核是否合格;继续教育有关材料和签证是否真实有效。未达到规定要求不予审验。
三、审验所需材料
1.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附件1,打印一式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命名例如:“2015年铜山中学张三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
2. 2015年教师培训系统学时认定结果打印页(审核人签署“情况属实”,并加盖学校公章)。
3. 2015年市人社局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4.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验表(附件2,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数据,命名例如:“2015年铜山中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验表”)
5. 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验汇总表(附件4,包括表一、表二,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数据,命名例如:“2015年铜山中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验表汇总表”)
所有电子稿内容填写要规范、完整,并以学校为单位建一个文件夹,命名例如:“2015年度铜山中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电子稿”,然后压缩发送至das2003@126.com
四、审验办法
1.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将所需审验材料交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学校组织逐人审验,确认无误后,在教师个人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中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将相关资料按类别一一对应整理整齐,用长尾夹固定上报。同时,收审整理教师个人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电子稿。
2.学校根据教师个人上报资料,汇总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填写附件2《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验表》和附件4《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验汇总表》(包括表一、表二),按要求打印后加盖公章。
3.学校根据区局审验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报送至教育局人事科接受区人保局职称办审验,审验地点:教育局东侧二楼。
4.所有材料经区人保局职称办审定后,在《电子登记表》、《年度审验表》等材料的“审验意见”栏注明“继续教育审验合格”意见,加盖审验印章。
备注:从2015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审验结果材料,由学校统一留存备案。今后,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须提供每年度人保局审验后的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2015年之前的继续教育情况仍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它要求
1.审验时间安排:
3月29日:
上午:所有直管学校,
下午:何桥初中、黄集初中、马坡初中、郑集初中、柳新初中、拾屯学校、沿湖学校、刘集初中、大彭初中。
3月30日:
上午:汉王初中、三堡初中、棠张初中、张集初中、魏集中学、房村初中、郭集中学、伊庄初中、吕梁学校、单集初中、吴桥初中。
下午:大许初中、太山中学、茅村初中、柳泉初中、利国初中、清华中学、何桥镇小学、幼儿园,黄集镇小学、幼儿园。
3月31日:
上午:小学、幼儿园(马坡、郑集、柳新、刘集、大彭、汉王、三堡、棠张、张集)
下午:小学、幼儿园(房村、伊庄、单集、大许、茅村、柳泉、利国、新区、铜山)
4月1日:所有民办中小学。
2.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市局文件精神及区局通知要求,根据教师培训系统学时认定内容及结果,规范填写电子登记表中的继续教育内容,凡未达到规定学时要求以及继续教育内容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验。过期不予审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人保局:张琪钰 83405921
区教育局:朱玉芝 陈彦玲 80266993 80266980
附件:
1.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
2.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验表
3.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4.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验汇总表(包括表一、表二)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